关于写作的碎碎念

如何诠释周泽楷的性格一直是我在写作过程中最头疼的问题,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陷入了一个误区中,那就是将片段视为通则,将表象视为本质。这让我不得不一再思考同人创作,尤其是AU向同人创作的限度和方式,有些不成熟的想法,跟大家分享。接受理智讨论,人参公鸡敬谢不敏。

蝴蝶写《全职高手》,周泽楷是配角到不能再配角的存在,他的正面描写仅仅是几个片段,这些片段还不是他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人所能表现出来的所有特征。它们既不具备时间上的延续性,也不具备社会关系界面上的完备性,只是周泽楷这个人在一小段人生中、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下所表现出来的碎片化的特性。说是特性都不一定准确,我们知道人都是会进行印象整饰的,这种表现甚至只是情境应激而已。

而如果我们把这些表现视为角色的本性,视为不可更改的东西,那就会将自己限制得死死的,甚至会对他人的角色诠释产生排斥。

我常常看到有姑娘这么概括周泽楷:只做不说、不爱解释、技术炫、人帅,以上这些在原著中盖了章,基本是公认的;还有一些是进行过一定诠释的,这些诠释性的性格特点往往受到争议,比如情商不低但也不高Vs.情商高;渴望社交Vs.安于自己的世界;不喜欢出头Vs.有领头的倾向;进攻性Vs.无进攻性。

同样的一个片段,可以有好几种联想,不同联想中间还有过激烈交锋,具体可见《说说小周的性格...》和《异议》两个讨论帖,我觉得两位作者的讨论非常有代表性。

这里只列举从家庭背景来诠释周泽楷性格特征的几种解释。

解释1:他家庭条件比较好,所以心理舒适区比较大,这样的人比较容易感觉到幸福,天性温柔,自然不容易具备攻击性。

解释2:他出生于高知家庭,父母都是理工科研究人员,受到父母只做不说的性格影响,他的性格也就这样了。

解释3:他的童年没那么幸福,有可能从小生活在一个不怎么被搭理的环境中,孩童期就明白“哭闹是换不回拥抱的”,所以他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去争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几种解释并不具备一致性,但我认为都在可接受范围内。

我曾经试图找到一套“最合理的解释”去囊括周泽楷出现的所有场景,去诠释原著中的周泽楷身上明显的矛盾性。后来我发现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原著中写到的,有些可以被视为特质,有些只是应激性表演,它们并不在一个层次上,也并不具备实质冲突性。

蝴蝶写周泽楷,甚至写轮回,相当一部分是为了衬托主角的成长,为了推动剧情的发展。所以有些片段只是应着某个场景而写的,并不见得就是周泽楷这个角色本身的“核心”性格特质。

有时候,为了讨论上的方便,我会把周泽楷视为两种人格构成——一枪穿云人格和日常小周人格,但这两种人格其实是共存的,只是在不同的同人文中权重不一样,在不同的情境下起主导作用的不一样而已。有些姑娘强调一枪穿云人格,把他的日常呆萌视为刻意为之;有的姑娘偏爱日常小周人格,把他的场上表现视为责任感使然,甚至视为朗朗式的、非常态的爆发。我觉得都没有问题,关键在于故事的背景是什么,事件发生的情境是怎样的,作者怎样合理化。

我赞同德勒兹的“块茎理论”,人物的性格没有根(root),不应该用”树“(tree)的思维来“定位”一个人;应该用的是”块茎“(rhizome)的思维。块茎思维和树形思维的区别就在于它是“非结构性”,“非本质性”的,它的哲学本体论是”生成“,认为事物的属性具有“流动”的特征。

事物没有固定的属性,它的属性只有通过周围的“参照物”来体现。比如苹果,如果单独拿出来,我们会认为它是水果,可以和梨子、香蕉、菠萝归为一类。可如果告诉我们,面前有一堆东西、铅笔、颜料、苹果、画板和塑料桶呢?我们的脑海中的苹果还会是“水果”么?我们会不会把它归入“油画”的一部分?

“不死抠原作中的某个表现片段,让角色表现与创作情境保持契合性”,我认为这种思维在同人创作,尤其在AU背景的创作中极其重要。

我常听有人说“某某人绝对不可能做某件事”或者“某人绝对不会有这种表现”,但是不是这样呢?曾经跟好友认真讨论过这个问题,这里引用ta的观点。

同人创作本身就是二次创作,在没有情节的情况下,很难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OOC。是否忠于原著必须要根据文章的大纲和情节设计来判断。忠于原著就意味着人物的行为设计具有合理性。什么是合理?根据原著的人物性格,在同人文的具体情节和场景中能够推断出的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合理。

举个例子,这是二战时期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基督徒被捕,关在纳粹的集中营中。当时,一个纳粹军官对着这个基督徒说,你看到那里蹲着的犹太人了吗?你过去,挑一个,亲手杀了,当着我的面把他的肉吃下去,剩下的人我就放过。不然,我就把他们全部杀掉。然后怎么样呢?这个基督徒一开始拒绝这样的暴行,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平时或许连一只鸡都没有杀过,怎么可能杀得了人?于是纳粹军官就在他的面前一个接一个地杀人,用的不是枪,是钝刀,慢慢地把人割死。纳粹军官威胁他说:你若是敢想着自杀,我就让你的儿子代替你。结果这个基督徒在纳粹军官杀到第三个人的时候屈服了。他把第四个人杀了,一块块割下她的肉,吃掉了。第四个人是他的妻子。

 这个例子可能比较极端,但是即使是这么极端的案例也确实发生了。我想说明的是,没有什么行为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我们会认为某个行为OOC,只是因为这行为脱离情节和场景。……你说谁谁谁居然掉眼泪了,这不科学。确实,“男儿有泪不轻弹”,那别忘了还有下一句“只因未到伤心处”。

在不同的情境中,依据生活常识和人物背景设定来确定人物的不同反应,我觉得这并不能叫做OOC,相反,这是对人物性格的丰富。只不过,在丰富角色性格的时候,有一点是要把握的,那就是新添加的性格属性绝对不能与原著中已经呈现出来的性格面相打架。比如在原作中的周泽楷面对镜头一向局促不安,采访时话不多,如果有同人创作写了他在同样的年龄段,面对记者能够侃侃而谈,那就不叫做丰富人物性格,叫破坏原有性格面。只要没有出现这种明显的冲突,作者是能够在自己设置的情节中合理展现角色其他性格面的。

我之前写文写到某个场景,想写小周大笑,纠结了好久。我一直在想,写他大笑会不会很突兀?是不是周泽楷就只能蒙娜丽莎式微笑。后来联想到生活中的人,再贵公子的人在自家人面前也有忍不住捧腹的一刻,他怎么就不能开怀大笑了呢?

我们往往把自己限制得太死了:如果把显露出来的部分视为通则,那么同人作品作为二次创作,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想象力。

当然,同人创作中,性格面向添加的度很难把握,把握不好就被人说OOC了。我想这也是很多作者写文写得战战兢兢的原因,生怕把角色写崩了。我也有同样的担忧。虽然每次写作都会尽量选择熟悉的素材,也会大量查阅资料,做好功课,但即使这样依然不能完全保证不出岔子。毕竟,总会遇到从未经历过的情境,而本人的脑补有时候就跟脱缰的野马一样……

这种时候就特别希望得到包容和善意的提醒【望天

我个人是会认真看评论的。我以为,评论是一面镜子,能提醒作者自己传达出去的和尚未传达出去的是什么。一般作者心中通常有对角色和故事走向的总体把握,这或许不会因为评论而改变,但是他们能够从真诚的评论中看到不同的理解,扩大对角色的认知,这对于同人创作是很有帮助的。

一篇好的同人文,并不是一个人的独白,它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读者虽然不能亲自写作,但是读者的很多思想火花其实是文梗的重要来源,写文的过程,也是写手和读者共同学习的过程。

朋友曾经这么说过,我双手双脚地赞成。多一点包容,多一点互动,多一点成长,我想同人创作的快乐大概在这里。

以上都是写文郁闷下的产物,个人碎碎念,请勿转出本P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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